1.安全生產月期間,駕駛員只需做好日常運營,無需額外學習應急知識。()
2. 公交駕駛員是車輛安全駕駛的直接責任人,對行車安全負全責。()
3. 車輛輕微剮蹭無人員傷亡時,可私下協(xié)商處理,無需上報公司。()
4. 遇老、幼、病、殘、孕乘客,駕駛員應提醒讓座,提供必要幫助。()
5. 公交專用道高峰期社會車輛可占用,駕駛員可正常行駛無需避讓。()
6. 滅火器壓力不足、安全錘缺失不影響運營,可收車后再補充。()
7. 夜間運營時,照明系統(tǒng)故障可繼續(xù)行駛,完成運營任務后維修。()
8. 車輛涉水后,應輕踩制動,恢復制動性能,避免制動失靈。( )
9. 駕駛員可根據(jù)乘客需求,隨意更改運營線路、停靠站點。( )
10. 發(fā)生事故后,應保護現(xiàn)場,及時上報,配合調查,,不得逃逸。( )